1、申请人填完申请书,到市食材药品监管局案件审理提示框递交相关资料。
2、市食材药品监管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提供受理通知书。
3、案件审理后,市食材药品监管局分配工作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材质和现场审核。
4、市食材药品监管局依据审核结果得出准予(或不予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明确。作出准予明确并应发放《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北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
申请办理从业饮食业和饭堂运营的,需要具有下列标准:
(一)具备卫生制度、机构和通过专门培训的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者;
(二)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和需要的生产加工经营地、清理、消毒杀菌等卫生设备、机器设备;
(二)具备在食品采购、存储、生产加工情况下操纵环境污染的前提和对策;
(四)从业者通过上岗前培训、健康体检达标;
(五)省部级卫生部门明文规定的其它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