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准备的原材料如下所示: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核准通知单、工作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动车登记证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责任人或小区业主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餐饮经营场地的合理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餐饮经营经营地和设备合理布局、生产加工步骤、卫生设备等图示及表明;
6、确保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7、合乎有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管理证明资料;
8、从业者参与食品安全培训的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要求或市食物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流程如下所示:
1、申请办理 : 申请者向市行政审批服务核心“卫生监督对话框”递交申请。
2、审理:申报材料存有能够现场更改的错误的,理应容许申请者现场更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是不符法律规定形式的,理应场一次告知申请者必须更正的全部内容,并发送给申请者《补正材料通知书》;申报材料齐备、合乎法律规定方式,或申请者按照要求递交所有补正材料的,给予审理,出示《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核查:依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机构当场核查工程验收。
4、确定:当场核查符合规定的,作出准许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以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并书面说明原因,与此同时告之申请者具有依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证书授予:申请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和现场核查合乎法定程序和标准的,作出准许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法定时限内授予《餐饮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