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运营人申办不断食品行业商品流转准许的使用期,理当向原准许政府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行业商品流转准许不断申请书;
2.原食品行业流动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经营许可证遗失的,提交运营人们在书报刊上发布经营许可证遗失并声明废除的公示公告原件; 经营许可证损坏的,提交损坏的食品行业流动性经营许可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原准许新项目审批的运营地、准许范围、机械设备机器设备、空间布局、生产工艺流程等主要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原料;
5.北京市食品行业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原料。
申办不断食品行业商品流转准许的使用期,此外申办变化名称、责任者、客体类型、准许范围减项的,可一并审判,申请人理当此外提交变化准许所需相关原料。
食品类经营人丢失、破损食品类流动经营许可证的,理应向原批准机关单位申请办理补领,并供应下列材料:
1.食品类商品流通批准拆换、调整补证申请报告;
2.许可证书丢失的,递交经营人在报刊上发表许可证书丢失并申明废止的公示正本;
许可证书破损的,递交破损的食品类流动许可证书。
3.申请者委派别人提交申请的,理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人或是特定象征的 身份证件。